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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

更新时间: 2021-03-15 15:02:4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

1、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必须是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义务;

2、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

3、不安抗辩权必须是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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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桂律师
黄一桂律师

广东-江门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继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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