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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1-03-15 15:02:5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在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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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桂律师
黄一桂律师

广东-江门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继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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