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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简易程序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19-04-23 16:06:2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所谓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但是以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简易程序所审理的案件本身事实相对简单和清晰,法院审理的审理期限比普通程序要短,审理的法官为独任审理,不需要其他陪审员或者审判决共同出席审判。

人民法院审理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离婚案件中只是审理婚姻关系或者财产关系不复杂的案件,法院大多数都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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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桂律师
黄一桂律师

广东-江门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继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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