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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女儿离婚法律怎么判

更新时间: 2019-04-23 16:08:1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原则上都是一人抚养一个。

孩子在十周岁以上,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1、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2、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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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桂律师
黄一桂律师

广东-江门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继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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