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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利息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 2021-03-02 11:40:0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的认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了利息利息支付要求符合合同约定,以合同当事人对利息事先有约定为前提。在合同履行期限界满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利息支付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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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向阳律师
合伙人律师
魏向阳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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