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刑事辩护> 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节

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节

更新时间: 2021-02-27 19:14:1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为: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薛晓波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薛晓波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刑事案件、互联网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涉外纠纷

16216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