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更新时间: 2021-02-23 17:23:0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计划生育证明应当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

如果市外迁户人员的,则在拟入户口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证明。

如果属流动人口的,则在其现居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由于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黄博律师
主任律师
黄博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

0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