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离婚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离婚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更新时间: 2021-02-23 18:53:5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不一定在结婚登记地办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到被告方居住地满一年,或者是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黄博律师
主任律师
黄博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

0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