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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

更新时间: 2021-02-24 18:15:1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限制条件有:

1、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质押股权的,要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2、股权质押要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

3、未与质权人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质押的股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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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烽律师
主办律师
方志烽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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