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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有哪些程序

更新时间: 2021-02-24 18:40:0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成立分公司的程序有: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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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烽律师
主办律师
方志烽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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