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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间的控制关系主要表现为哪些情形

更新时间: 2021-01-26 17:56:1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关联企业间的控制关系主要表现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他企业的股份的控制关系;

2、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控制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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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国夫律师
合伙人律师
封国夫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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