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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是否应偿还分公司债务

更新时间: 2021-01-27 16:56:0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总公司应偿还分公司的债务。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的,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所以债权人可以请求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予以偿还。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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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玲春律师
合伙人律师
谭玲春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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