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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什么情况

更新时间: 2021-01-27 16:56:1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的情况是:

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企业法人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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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玲春律师
合伙人律师
谭玲春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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