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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21-01-27 16:56:1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成立公司的条件为:

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股东;

2、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股东认缴或认购了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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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玲春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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