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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更新时间: 2021-01-26 17:30:3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离婚诉讼中原告必须出庭。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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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崇书律师
蒋崇书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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