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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居住证可以办理离婚吗

更新时间: 2021-01-26 17:30:3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但如果被告一方在某地办有居住登记并已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原告可以在该居住地起诉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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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崇书律师
蒋崇书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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