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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中第三人的追加怎样规定

更新时间: 2021-01-25 09:15:2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债务纠纷中第三人的追加的法律规定如下:在诉讼过程中,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也可以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第一、二款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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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育红律师
主任律师
冯育红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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