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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诉讼的时效

更新时间: 2021-01-21 18:30:0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损害诉讼的时效: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起,双方都有过错的,不得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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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律师
主办律师
张博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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