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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补办程序

更新时间: 2021-01-21 18:30:1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证补办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予以查证,情况属实,为其补发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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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律师
主办律师
张博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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