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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买的房产都是婚前财产吗

更新时间: 2021-01-20 18:18:5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结婚之前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婚前财产,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婚前买房属于一方的全款出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由一方付首付的,婚后共同还贷的,不动产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房屋的增值和共同还贷的款项,由有产权登记的一方给予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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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岩珂律师
主办律师
王岩珂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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