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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

更新时间: 2020-12-31 09:07:0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有:

1、进入破产程序,由管理人进行清算;

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3、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4、受理的法院取得对关于破产债务人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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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艳丽律师
主办律师
聂艳丽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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