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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的无力实缴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0-12-31 09:07:1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若认缴了却无力实缴的,应由该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有财产后承担补缴的责任,其他股东或公司的负责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触犯刑法,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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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艳丽律师
主办律师
聂艳丽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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