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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 2020-12-28 17:33:4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和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离婚时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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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晓艳律师
合伙人律师
穆晓艳律师

宁夏-银川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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