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期限多长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期限多长

更新时间: 2020-11-20 19:21:1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
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刘琬龙律师
主办律师
刘琬龙律师

福建-漳州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105
已帮助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