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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有义务偿还吗

更新时间: 2020-03-25 16:35:1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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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晓军律师
合伙人律师
隋晓军律师

辽宁-大连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合同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涉外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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