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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0-05-22 14:36:1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侵占、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若合伙人拒不归还财产、隐匿、转移合伙财产的,那么当事人需要到法院起诉处理。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清算人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一百零一条

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
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一百零二条

清算人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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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晓军律师
合伙人律师
隋晓军律师

辽宁-大连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合同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涉外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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