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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竞驶怎样算情节恶劣

更新时间: 2020-01-06 08:55:5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法律、司法解释并未对追逐竞驶时的“情节恶劣”予以规定,司法实践,法院认定不一。

但一般情况下,司法实践中,机动车驾驶人员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行驶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追逐竞驶”;追逐竞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综合考虑超过限速、闯红灯、强行超车、抗拒交通执法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足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属于危险驾驶罪的“情节恶劣”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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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沃鸿律师
合伙人律师
江沃鸿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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