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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更新时间: 2020-01-06 08:58:4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好一点的一方,十周岁以上应当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各地区可能有不一样,比如北京地区的案件,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六条,对于年满六周岁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处理抚养问题时,也可根据案情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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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向阳律师
主任律师
怀向阳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继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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