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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是否有继承权利

更新时间: 2020-01-09 11:41:4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同居关系的双方彼此之间没有继承权。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两人只是同居关系,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就不构成夫妻关系,也不是彼此的配偶,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彼此的遗产也就没有继承权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没有继承权指的是形成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果双方形成同居关系后,虽然没结婚,但是育有子女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依法相互享有继承权的。《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所以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会因为是非婚生子女就受不到公平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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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向阳律师
主任律师
怀向阳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继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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