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能补办吗

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能补办吗

更新时间: 2020-03-24 15:48:5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了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的情况下,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具体程序如下:首先,需要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

如果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委员会、居委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

若夫妻双方作为共同收养人,其在离婚后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旧存在,换句话说,共同收养人即便是离婚了,需要补办收养证的,同样需要双方共同到场。

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证件,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李丽律师
主任律师
李丽律师

河南-郑州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

15799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