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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更新时间: 2019-08-27 17:16:1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夫妻二人在办理离婚后离婚不离家,同居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分手时应该怎么分配呢?

夫妻离婚后已经不是夫妻关系,再居住在一起,形成的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积累的财产的分割和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很大的不同,夫妻婚内积累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并且可以要求照顾女性和子女的利益。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民法总则和物权法第14条的规定,对于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为谁所有。登记在双方名下,约定了份额的,按份额分配。没有约定份额的,一般均分。对于不动产之外的其他的财产,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双方一致意见分配,达不成一致意见就要区分到底是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比如各自存在自己名下银行账户的工资所得,属于个人所有,区分不清的,一般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登记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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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律师
主任律师
李丽律师

河南-郑州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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