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放弃遗产继承的协议需要公证吗

放弃遗产继承的协议需要公证吗

更新时间: 2019-10-09 16:05:4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在没有遗嘱遗赠等特殊继承形式时,继承权的享有是亲属间的法定权利,无需做出接受的表示,但是在放弃继承权时则需要明确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对于是否对放弃继承的表示进行公证则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发生了效力,办理公证主要是为了避免今后发生纠纷,由公证机构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增强其效力。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则视为接受继承。因此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吴舒扬律师
主办律师
吴舒扬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互联网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6618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