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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无效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 2019-09-05 09:12:5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以下几种情况会出现股权出质无效:

1、主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

股份质押是主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它以主合同合法存在为前提。既然主合同中权利人的权利不合法,那么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2、质押合同无效,未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即以股份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

3、未记载合同,未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份质押合同。

出质人应将出资证明书交质权人占有,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花名册之日起生效。否则,质权人未经依法设立,质权合同当然无效力可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零三条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

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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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华律师
刘新华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人格尊严、知识产权、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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