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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带什么证件

更新时间: 2021-04-19 14:36:1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关于结婚所需的证件,分别分析:

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内地居民在中国境内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三,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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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琴律师
合伙人律师
吴小琴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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