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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可以报警吗

更新时间: 2019-09-05 16:43:4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关于非法同居是否可以报警的相关问题,现在做简要分析:非法同居,在实践中一般指非婚同居或重婚同居。

1、非婚同居,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该行为并不违反法律。2004年4月1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对任何一方均无配偶的男女,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法院将不再解除同居关系,也不再称这种同居为非法同居;

2、在我国,重婚同居属于违法行为。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若是未触犯重婚罪的“同居”,并不属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一般来说不属于警察的处理范围。反之,如果是触犯重婚罪的同居,属于刑事案件中的相对自诉案件,可以报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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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琴律师
合伙人律师
吴小琴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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