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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孩子改名新政策

更新时间: 2021-04-14 11:42:1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异后孩子如何改姓名?《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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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永生律师
主任律师
戴永生律师

福建-龙岩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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