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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4-15 08:44:35 0人浏览
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有什么
律师解答
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的人有:公检法与国家安全机关的现职人员;陪审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为辩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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