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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抢夺罪与抢劫罪的联系

更新时间: 2021-04-12 10:00:57 0人浏览
浅析抢夺罪与抢劫罪的联系
律师解答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联系为:两种犯罪都是财产犯罪,同类客体或者说法益一样,直接客体也具有一致性;都侵犯公民的财产权益;犯罪目的都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变他人所有为自己所有;犯罪对象都是动产;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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