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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又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吗

更新时间: 2021-04-12 10:00:45 0人浏览
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又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吗
律师解答
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又与他人结婚不构成重婚的。而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登记结婚,或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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