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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4-06 09:02:33 0人浏览
订立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解答
订立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有:
1、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自书遗嘱认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自书遗嘱不得违反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意思表示真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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