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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丈夫总打我离婚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 2021-03-24 08:47:18 0人浏览
有孩子丈夫总打我离婚如何办理
律师解答
有孩子丈夫总打我离婚的办理方式:首先,女方可以收集丈夫存在家庭暴力、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然后,女方据此起草起诉状,并递交至人民法院。最后,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且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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