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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但未实际参与聚众斗殴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更新时间: 2021-03-09 17:19:34 0人浏览
召集但未实际参与聚众斗殴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律师解答
召集但未实际参与聚众斗殴行为人构成聚众斗殴罪,属于主犯的应从重处罚。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犯本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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