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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企业贷款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1-02-07 11:05:17 0人浏览
疫情期间企业贷款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疫情期间,如果贷款人未决定延长企业的还款期限,借款人也未申请延期的,则企业仍然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偿还借款。如果企业逾期不还的,需要向贷款人支付逾期的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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