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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判离

更新时间: 2024-05-10 15:57:24 0人浏览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判离
律师解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才能判离,同时需要法院调解无效。
在一方有重婚、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下,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二人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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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国召律师
主任律师
卢国召律师

四川-宜宾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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