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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离婚对方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5-10 15:57:31 0人浏览
不想离婚对方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不想离婚对方起诉离婚需要积极应诉,提供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
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进行答辩需要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同时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期间积极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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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国召律师
主任律师
卢国召律师

四川-宜宾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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