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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民法典

更新时间: 2024-04-17 11:44:18 0人浏览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民法典
律师解答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如下:
1、同居期间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有资助,则该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其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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