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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小孩户口怎么处理的

更新时间: 2024-04-17 11:44:46 0人浏览
怀孕期间离婚小孩户口怎么处理的
律师解答
怀孕期间离婚小孩户口的处理方式是:
1.没上户口的需要办理户口登记,提交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小孩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2.已上户口的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父母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据离婚协议所载明的小孩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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