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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偿还能力指的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4-04-08 18:30:27 0人浏览
没有偿还能力指的是什么
律师解答
没有偿还能力指的是债务人没有任何财产,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与其协商签订新的偿还协议,让其分期或延期偿还,如果之后债务人有能力之后依然拒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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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秋红律师
主办律师
刘秋红律师

广西-南宁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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