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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失踪十年了如何追债还款

更新时间: 2024-04-03 17:51:48 0人浏览
借款人失踪十年了如何追债还款
律师解答
借款人失踪十年了,出借人想追债要回借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法律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而失踪人的财产一般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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