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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不予受理能否再审

更新时间: 2024-02-27 16:23:43 0人浏览
刑事自诉不予受理能否再审
律师解答
刑事自诉不予受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材料、证据不足欠缺的,应补正相关材料、证据信息。
刑事自诉不予受理通常是由于自诉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自诉人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以满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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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中平律师
合伙人律师
刘中平律师

广东-东莞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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